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法人到场除外);
5、财务要求:投标期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新成立公司从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承担过合同价1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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